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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透過國內期貨商交易國外期貨年度獲利視為海外所得,海外所得達一定金額時,海外所得稅須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,課稅標準如下:
●全戶海外所得總額大於100萬元:
全戶海外所得總額(除了海期獲利,加計其他海外所得金額)大於100 萬元(台幣,以下同),才需申報海外所得。如果沒有,那您就不需申報海外所得,自然也無課稅問題。
●加計本國所得,在670 萬元以上:
全戶全年海外所得在 100 萬元以上,加計其他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後,總所得(即基本所得額)在 670 萬元以上者,才須申報海外所得。
●以上簡要說明海外所得課稅計算,僅供參考:
由於個人稅務因人而異、計算複雜,建議您可諮詢會計師或是至國稅局網站進一步了解相關資料。
http://line.me/ti/p/stjbnwR-cv
統一期貨台南分公司 (業務襄理) 陳雯燕
公司電話:06-208-2088分機658 ;專線: 06-208-2229
手機:0911-187930
E-MAIL:belle-chen@uni-psg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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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地址:台南市北區開元路280號6F
【100年金管期分字第002號;期貨經紀事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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